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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机房标准(中央空调高效机房标准)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中央空调机房在现代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了确保机房的高效运行和长期稳定性,制定一套中央空调机房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中央空调机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系统。机房内部空气流通是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的关键因素之一。高效的通风系统可以有效降低机房内的温度,并及时排除湿气和有害气体。机房中应安装适当数量的通风设备,以保证空气的流通性和新鲜度。
机房应具备稳定的温湿度控制系统。中央空调机房内部温度和湿度的稳定性对于设备的长期运行至关重要。温度过高或湿度过大会导致设备的损坏和性能下降。机房应配备温湿度监控设备,并及时调整和维护温湿度控制系统,以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机房的供电系统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环。中央空调机房内的设备通常需要大量的电力支持。机房的供电系统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特点。在设计和建设机房时,应根据设备的需求确定合适的供电容量,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供电的稳定性。
机房的安全措施也不容忽视。中央空调机房通常存放着大量的敏感设备和重要数据,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机房。机房的入口应设置门禁系统,并配备监控摄像头,及时发现和解决任何安全问题。
中央空调机房标准是确保机房高效运行的基础。通风系统、温湿度控制系统、供电系统和安全措施是构建一个高效机房所必备的要素。只有遵循这些标准,中央空调机房才能发挥其最大的作用,为各行各业提供稳定、可靠的服务。
中央空调机房标准(中央空调高效机房标准)

中央空调设计规范
1.总则 主要规定了这本规范适用的范围,那就是“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与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改建工程可参照规范执行。” 2.术语 与本规范有关的,在其他规范中不大引用的术语。 3.设计参数 按室外气象参数与室内空气质量两方面进行规定。室外气象参数是空调设计使用的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内空气质量是根据目前常用的家用中央空调自身特点而制定的室内空气温度、含尘量、新风量等的一系列规定。 4.空气调节 4.1 负荷计算 规定了空调负荷计算的要求与方法,并对家用中央空调使用的特殊性作了计算上的要求。 4.2 系统设计 规定了空调风系统的划分原则,并对分体多联空调系统、水环热泵空调系统、空调水管路系统、冷却塔和排风系统等设计、选用提出了要求。 4.3 空气处理与分布 在空调系统的空气处理、空气分布、送风温差、空气循环次数及风速等方面规定了设计要求。 5.设备、管道与布置 5.1 一般规定 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现行法令、规范、标准、条例。 5.2 设备、材料选择 对设备、材料作出了安全、高效、环保、节能的选择原则。 5.3 设备、管道布置 对设备、管道布置作了较严格规定,尤其是家用中央空调室外机的布置,更是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大问题,设计不容马虎。 6.防腐与保温 叙述了防腐与保温的设计原则和设计规定,尤其是涉及到消防、安全,确保使用等方面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如保温材料的选择、厚度的确定等。 7.监测与控制 规定了家用中央空调监测与控制的一般要求、设置原则;空调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检测仪表的要求;空调系统监控手段等。 8.消声与隔振 提出了消声与隔振设计原则,规定了必须执行的有关规范、设备选择、布置以及家用中央空调各个设计环节和消声隔振的技术要求。 这本规范的制定,将有助于提高行业内家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及使用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也必将会提高家用中央空调协会和协会会员单位在广大用户心目中的可信度。
1 总则
1.0.1为保证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的质量,使设计符合安全、适用、经济、卫生和保护环境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上海地区新建与扩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舒适性要求为主,制冷量在7-80kw的家用(商用)中央空调的设计。改建工程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1.0.3家用(商用)中央空调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l家用(商用)中央空调 主要用于居住和公共建筑中,以满足舒适性为目的,制冷量在7-80kw范围内,带集中冷热源的空调型式。
2.0.2空调风系统 空气经冷热、过滤等处理的送回风系统。
3 设计参数
3.1 室外气象参数
3.1.1冬季空调室外计算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一天的日平均温度。
3.1.2冬季空调室外计算相对湿度,应采用历年最冷月平均相对湿度。
3.1.3夏季空调室外计算干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干球温度。
3.1.4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0h的湿球温度。
3.1.5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应采用历年平均不保证5天的日平均温度。
3.1.6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冷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3.1.7夏季室外平均风速,应采用累年最热三个月各月平均风速的平均值。
3.1.8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根据当地的地理纬度、大气透明度和大气压力,按7月21日的太阳赤纬计算确定。
3.1.9一些主要城市的室外气象参数,应按《暖通空调气象资料集》中“室外气象参数”采用。
3.2 室内空气质量
3.2.1冬季空调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温度 18- 22℃ 人员经常活动范围内风速 不大于0.4m/s 当无辅助热源时,冬季室外空调计算温度采用5℃。
3.2.2设计集中采暖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根据房间的用途,按下列规定采用: 1.民用建筑的主要房间,宜采用16-20℃; 2.辅助房间,不宜低于下列数值: 浴室 25℃ 更衣室 23℃ 托儿所、幼儿园、医护室 20℃ 盥洗室、厕所 12℃ 办公用室 16℃
3.2.3夏季空调室内计算参数,应符合以下规定: 温度 24-28℃ 相对湿度不大于 65% 人员经常活动范围内风速 不大于0.5m/s
3.2.4空调系统的新风量,应不小于20m3/(h.人)。
3.2.5室内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的浓度应符合《室内空气中可吸人颗粒物卫生标准》(GB17095)的规定,不应大于0.15mg/m3。
3.2.6通风与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播至住宅主要使用房间的噪声级应不大于46dB(A)。
4 空气调节
4.l 负荷计算
4.1.1在方案设计阶段,可采用冷负荷指标估算确定;在初步设计阶段,可采用分项简化计算方法进行,分项内容包括围护结构、人员、设备、灯光、食物和新风(或渗透风),其中国护结构负荷项可按经验指标估算确定;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均应对空调房间或区域进行逐时冷负荷计算。
4.1.2逐时冷负荷计算应按国家现行《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
4.1.3空调房间或区域的夏季冷负荷,应按各项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4.l.4空调系统冷负荷,应根据所服务房间的同时使用情况,按各空调房间或区域逐时冷负荷的综合最大值确定。
4.1.5对间歇使用空调的房间,在选择空调末端设备时,应充分考虑建筑物蓄热特性形成的负荷。
4.1.6对能单独使用空调的房间,在选择空调末端设备时,应考虑邻室不使用空调时形成的负荷。
4.1.7空调系统的冬季热负荷,可参考夏季冷负荷的数值,乘上经验系数决定。
4.2 系统设计
4.2.1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宜分别设置空调风系统: 1.使用时间不同的房间; 2.温度基数要求不同的房间; 3.空气中含有异味、油烟或其他有害物质的房间; 4.负荷特性相差较大及同时分别需供冷与供热的房间或区域。
4.2.2当房间舒适度要求较高时,宜采用各个房间可进行室内温度独立控制的空调系统。
4.2.3对于舒适度要求较高、人员较长时间逗留的场所,应采取保证新风量的措施。
4.2.4有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变频或具有节能效果的变容量控制的空调系统;变频设备产生的高次谐波强度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4.2.5采用分体多联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空调系统中,具有需同时分别供冷与供热的房间时,宜选择带有热回收的、能同时供冷与供热的空调系统; 2.同一空调系统的规模、制冷剂管道最大长度。设备之间的最大高差、运行工况范围等,应符合设备性能的规定; 3.选择设备时,应根据室内外设计温度、制冷剂配管长度。室内外机的标称冷热量及该设备技术参数等进行计算修正; 4.空调系统制冷剂管道的管径、管材和管道配件应按生产厂技术要求选用,系统自控设备、制冷剂分配器等主要配件,均应由生产厂配套供应。
4.2.6采用水环热泵空调系统时,应符合以下规定: 1.循环水水温直控制在15-35℃; 2.循环水系统的冷却设备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决定采用闭式或开式冷却水塔;当采用开式冷却水塔时,宜设置中间换热器,由相互隔离的闭式循环水系统与开式冷却水系统组成; 3.辅助热源的供热量应根据建筑物冬季白天和夜间负荷特性、系统可回收内区余热等,经热平衡计算确定。
4.2.7设有排风的空调系统,宜设置新风与排风系统的热回收装置。
4.2.8空调水管路系统,宜采用闭式循环系统,并应考虑水的温度变化引起的热膨胀问题。
4.2.9冷却塔的选用和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冷却塔的进、出口水温和循环水量,在夏季空调室外计算湿球温度条件下,应满足制冷机的要求; 2.采用旋转式布水器的冷却塔,运行时应有保证冷却塔冷却水量的措施; 3.冷却塔应放置在通风条件良好、远离高温和有害气体的地方,并应避免漂水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应采用阻燃型材料制作的冷却塔,符合防火要求。
4.3 空气处理与分布
4.3.l空调系统的新风和回风应经过滤处理。
4.3.2空调房间的空气分布,应根据室内温度参数、允许风速、噪声标准和空气质量等要求,结合房间特点、内部装修及设备散热等因素综合考虑。
4.3.3高大空间的空调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空调负荷必须通过计算确定; 2.应注意气流组织的合理性;当采用侧向送风时,回风口宜布置在送风口的同侧下方;当采用双侧送风时,两侧相向气流尚应在生活区或工作区以上搭接;侧向多股平行射流应互相搭接; 3.应尽量减少非空调区向空调区的热转移,必要时,应在非空调区设置送排风装置。 4.空调系统的夏季送风温差,当送风高度不大于5m时,不宜大于10℃;当送风高度大于5m时,不宜大于15℃。
4.3.4空调房间的空气循环次数不宜小于5h-1。
4.3.5送风口的出口面风速,应根据风量、射程、送风方式、风口类型、安装高度、室内允许风速和噪声标准等因素确定。
4.3.6回风口不应设在射流区或人员长时间停留的地点;采用侧送风时,宜在送风口的同侧;条件允许时,可采用集中回风或走廊回风,但走廊断面风速不宜过大。
4.3.7回风口的面吸风速度,宜按表4.3.7选用。
表4.3.7回风口的面吸风速度
回风口位置 吸风速度(m/s)
房间上部 4.0-5.0
房间下部 不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 3.0-4.0
靠近人经常停留的地点时 1.5-2.0
用于走廊回风时 1.0-1.5 5 设备、管道与布置
5.1 一般规定
5.1.1设备及管道材料的选择与布置,应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条例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规定。
5.1.2空调和通风系统的送、回风、排风管道的防火阀及其感温、感烟控制元件的设置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民用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执行。
5.2 设备、材料选择
5.2.l应优先选用符合下列条件的空调设备: 1.采用环境污染小的能源; 2.采用环保型制冷剂; 3.能源利用效率高。
5.2.2风管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当采用复合材料风管时,其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燃B1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5.2.3矩形风管的长边与短边之比不宜大于4:1。
5.2.4冷凝水管宜采用U—PVC管。
5.3 设备、管道布置
5.3.1家用中央空调的室外机必须放置在通风良好、安全可靠的地方,严禁采用钢支架和膨胀螺栓墙体安装。
5.3.2道路两侧建筑物安装的空调设备,其托板底面距室外地坪的高度不得低于2.5m。
5.3.3空调室外设备出风口的(冷、热)气流禁止朝向相邻方的门窗,其安装位置距相邻方门窗不得小于下列距离: 1.制冷额定电功率≤2kw的为3m; 2.制冷额定电功率>2kw,且≤5kw的为4m; 3.制冷额定电功率>5kw,且≤10kw的为5m; 4.制冷额定电功率>10kw,且≤30kw的为6m。
5.3.4空调冷凝水管应采用间接排水方式。当凝水盘位于机组内负压区时,冷凝水出水口处必须设置存水弯。
5.3.5空调冷凝6 防腐与保温水水平管道应沿水流方向保持不小于0.5%的坡度。
5.3.6外墙面上的空调冷凝水管应有组织地排放。
6.1 防腐
6.1.1所有非镀锌铁件,须在除锈后刷防锈漆二度;非保温者再刷面漆二度。
6.1.2采用木质隔热材料时,该材料应经浸渍沥青防腐。
6.2 保温
6.2.1下列设备与管道应保温: 1.导致冷热量损失的部位; 2.产生凝结水的部位。
6.2.2设备与管道的保温,应符合下列要求: 1.保温层的外表面不得产生凝结水; 2.非闭孔性保温材料的外表面应设隔汽层和保护层; 3.管道和支吊架之间,管道穿墙、穿楼板处,应采取防止“冷桥”的措施。
6.2.3设备和管道的保温应以《设备及管道保冷设计导则》(GB/T15586)的防结露计算方法为基础,并考虑减少冷、热损失和材料的价格因素,结合工程实际应用情况确定。
6.2.4管道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
6.2.5穿越防火墙、变形缝两侧各2m范围内风管保温材料及风管型电加热器前后0.8m范围内的风管保温材料,必须采用非燃材料。
6.2.6制冷剂管道的保温,应按厂家的施工技术要求进行。
6.2.7使用温度在7-65℃的冷热水管的保温,当采用难燃型闭孔发泡橡塑时,厚度不得小于表6.2.7的规定。表6.2.7空调冷热水管橡塑保温最小厚度表
保温厚度mm 27.5 30 32 35 38 41 44 47
室内 ≤DN20 DN25-32 DN40-50 DN70-80 DN100-150
室外 ≤DN32 DN40-50 DN70-80 DN100-125 DN150-200
注:1.仅适用于上海地区; 2.难燃型泡沫橡塑绝热制品性能应符合GB/T17794-1999国家标准,且20℃时,导热系数λ≤0.040W/( m K),湿阻因子不小于800。
6.2.8使用温度在7-65℃的冷热水管的保温,当采用离心玻璃棉绝热管瓦时,厚度不得小于表6.2.8的规定。
表6.2.8空调冷热水管玻璃棉保温最小厚度
保温厚度mm 30 40 45 50 55 60
室内 ≤DN32 DN40-70 DN80-150 DN200-400
室外 ≤DN32 DN32-40 DN50-70 DN80-125 DN150-200
注:1.仅适用于上海地区;
2.离心玻璃棉绝热制品性能应符合GB/T13350-2000国家标准;20℃时,导热系数λ≤0.042W/( m K),密度为64kg/m3。
7 监测与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空调系统的监测与控制,包括参数检测、参数和动力设备状态显示、自动调节和控制、工况自动转换、设备联锁与自动保护等。设计时,应根据功能要求、系统的类型和设备运行时间,经技术比较确定其具体内容。
7.1.2在满足控制功能和指标的条件下,应简化自动控制系统的控制环节。
7.1.3采用自动控制的空调系统,应做到系统和管理设计合理,防止运行调节时各并联环路压力失调,其调节机构特性应符合要求。
7.1.4自动控制方式宜采用电动式。
7.1.5设置自动控制的空调系统,应具有手动控制功能。
7.2 检测与信号显示
7.2.l空调系统有代表性的参数,应在便于观察的地点设置检测仪表。
7.2.2对于空调系统的下列参数,必要时可设置检测仪表: 1.室内外温度; 2.送回风温度; 3.空气过滤器进出口的静压差; 4.水过滤器进出口的静压差。
7.2.3空调系统敏感元件和检测元件的装设地点,应符合下列要求: 1.室内空气温度:应装设在不受局部热源影响的、有代表性的、空气流通的地点; 2.风管内空气温度:应由所控系统的工艺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并应符合制造厂有关的安装规定; 3.水流、水压和水温检测元件:安装位置及与管路的连接应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并应满足系统的要求。
7.2.4空调系统的通风机、水泵和电加热器等应设工作状态显示信号。
7.3 调节与控制
7.3.1空调系统的调节方式,应根据调节对象的特性参数、房间热湿负荷变化的特点以及控制参数的精度要求等进行选择。
7.3.2空调的集中控制系统应包括以下监控环节: 1.设备的启停控制及联锁控制; 2.设备的状态监视及故障保护; 3.参数的控制和测量; 4.执行器的控制; 5.其他。
设计时,应根据系统类型、使用功能要求等,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监控内容。
7.3.3空调系统的监控应包括温度、机组的防冻保护控制以及风机运行状态、过滤器状态等环节。设计时,应根据使用要求、系统类型等项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7.3.4当水冷式空气冷却器采用变水量控制时,宜由室内温度调节器通过高值或低值选择器进行优先控制,并对加热器进行分程控制;冷水系统宜采用两通阀及改变水泵转速。
7.3.5全年运行的空调系统。在满足室内参数和节能要求的情况下,宜采用变结构多工况控制系统。工况转换宜采用手动方式。
7.3.6位于冬季有冻结可能地区的新风或空调机组,应对水盘管加设防冻保护控制。
7.3.7空调及通风系统宜采用独立电源回路。
7.3.8空调系统的电加热器应与送风机联锁,送风机应有延时关闭的功能,并应设无风断电保护。设置电加热器的金属风管应接地。
7.3.9自动调节间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两通阀,宜采用等百分比特性的; 2.水三通阀,宜采用抛物线特性或线性特性的; 3.调节阀的进出口压差,应符合制造厂的有关规定,且应对调节阀的流通能力及孔径进行选择计算
8 消声和隔振
8.1 一般规定
8.1.1空调系统的消声和隔振设计,应根据使用要求、噪声和振动的频率特性及传播方式,综合考虑确定。
8.1.2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噪声级,应符合国家现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10070-88)等的有关规定。
8.1.3空调系统产生的振动,传播至使用房间和周围环境的振动级,应符合国家现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等的有关规定。
8.1.4在选择设备和进行系统设计时,应采取下列降低声源噪声的措施: 1.应选用高效率、低噪声设备; 2.系统风量一定时,所选风机的风压安全系数不宜过大; 3.通风机与电动机宜采用直联传动; 4.通风机进出口处的管道不宜急剧转弯; 5.必要时,弯头和三通支管等处,应装设导流叶片; 6.宜少装或不装调节阀,必要时,要求严的房间应在阀后设消声支管或消声风口。
8.1.5有消声要求的通风和空调系统,其风管内的风速,宜按表8.1.5选用。
表8.1.5风管内的风速(m/s)
室内允许噪声dB(A) 主管风速 支管风速 出风口风速(散流器后)
25-35 ≤2 ≤1.6 ≤0.8 ≤40 ≤3.0 ≤2.4 ≤1.2 ≤45 ≤4.0 ≤3.2 ≤1.6 ≤50 ≤5.0 ≤4.0 ≤2.0 ≤55 ≤6.0 ≤4.8 ≤2.4 ≤60 ≤7.0 ≤5.6 ≤2.8
8.1.6空调机房的位置,不宜靠近有较高隔振和消声要求的房间;当必须靠近时,应采用必要的隔声、隔振、消声和吸声措施。
8.1.7消声处理后的风管,不宜穿过高噪声的房间;噪声高的风管,不宜穿过噪声要求低的房间。当必须穿过时,应采取隔声措施。
8.2 消声和隔声
8.2.1空调设备的声功率级,宜采用实测数值;当无实测数值时,可通过计算确定。
8.2.2通风和空调系统产生的噪声,当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噪声标准时,应设置消声器或采取其它消声措施。
8.2.3选择消声器时,应根据系统所需消声量、噪声源频率特性和消声器的声学性能及空气动力特性等因素,分别采用阻性、抗性或阻抗复合型消声器。
8.2.4消声器宜布置在靠近机房的气流稳定的管段上,距风机出人口、弯头。三通等要有一定距离,一般要求大于4-5倍风管直径或当量直径;当消声器直接布置在机房内时,消声器、检查门及消声后的风管,应具有良好的隔声能力;必要时,也可在总管和支管上分段设置。
8.2.5机房应根据邻近房间或建筑物的允许噪声标准,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当机房靠近有较高消声要求的房间,机房门窗应采用隔声门窗。
8.2.6管道穿过机房围护结构处,其孔洞四周的缝隙,应使用弹性材料填充密实。
8.2.7进、出风口与风管之间的连接,应设置适当长度的扩散管,避免突扩或突缩风管的产生。
8.3 隔振
8.3.1当通风、空调和制冷装置的振动靠自然衰减不能达到允许程度时,应设置隔振器或采取其它隔振措施。
8.3.2当设备运转小于或等于 1500r/min时,宜选用弹簧减振器;设备转速大于 1500r/min时,宜选用橡胶等弹性材料的隔振垫块或橡胶隔振器。
8.3.3选择弹簧隔振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的运转频率与弹簧隔振器垂直方向的自振频率之比,应大于或等于2.5; 2.弹簧隔振器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允许工作载荷; 3.当共振振幅较大时,宜与阻尼大的材料联合使用; 4.弹簧隔振器与基础之间宜加一定厚度的弹性隔振垫。
8.3.4选择橡胶隔振器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考虑环境温度对隔振器压缩变形量的影响; 2.计算压缩变形量宜按制造厂提供的极限压缩量的1/3-1/2采用; 3.设备的运转频率与橡胶隔振器垂直方向的自振频率之比,应大于或等于2.5; 4.橡胶隔振器承受的载荷,不应超过允许工作载荷; 5.橡胶隔振器与基础之间宜加一定厚度的弹性隔振垫。
8.3.5通风机和空调机组的进出口,宜采用软管连接;制冷机的进出口,宜采用可曲橡胶接头连接。
8.3.6管道的支吊架宜采用弹性支吊架。安装规范
一.验收安装与配置部分:
管道循环系统是否有按要求加压试漏。
室内机、室外机的吸入、吹出部位是否有妨碍、短路。
室内/外机本体是否安装牢固。
铜管布设是否美观牢固。
隔热材料是否确认包装良好。
排水管安装及排水是否良好。
与机器连接风管是否已固定。
管道连接完后,应做通水试验和满水试验,一检查排水畅通,二检查其是否漏水。
二.验收电器及安全部分:
电器部分是否有预防老鼠等动物咬坏措施。如:天花上的电线要加护套等。
电源线线径、漏电开关是否符合规定。
接地线是否已连接,连接良好、紧固。
室内外机接线柱的螺丝是否紧固。
电线连接处是否使用固定片固定。
电压是否正常,符合额定电压的90%~110%范围内。
三.验收试运转部分:
冷媒系统阀门是否全部打开。
运转前检漏时是否有泄漏(连接部位、阀体)。
室内外机的地址码是否按要求设定(多联机系列及集中控制系统时设定)。
室内机及室外机运转时检查是否有不正常的噪音。
四.竣工验收: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共同进行,合格后即应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1)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检查竣工验收的资料,一般包括下列文件及记录:
1)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书和竣工图。
2)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和仪表的出厂合格证明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工程设备、风管系统、管道系统安装及检验记录。
5)管道试验记录。
6)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
7)系统单机试运转记录。
8)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9)观察质量综合检民记录。
10)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的核查记录。
中央空调机房标准化建设

高效机房系统的能效标准更多的体现在设备优化、设计优化、暖通空调设备与机房控制系统整合、设备安装与工程管理、全系统整体调试等方面。
高效机房系统不仅需要方案设计与选型产品相互匹配,还与规范化、合理化的安装与运维密切相关。
随着“绿色”“节能”等理念日益深入人心,高效机房建设在国内蔚然成风。业内众多绿色节能品牌早已在高效机房领域展开了积极的探索,在系统化的高效机房产业技术上也获得了新的突破。
在高效机房建设的技术创新与应用实践中,暖通空调行业的专业技术主导与相关协会、企业、建设单位的共同努力,是推动和完善落实高效机房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降低建筑能耗已成为全国乃至全球范围内实现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随着我国节能减排相关政策的有效实施,整个建筑业也向着绿色化、智慧化方向转型发展,这使得能够进一步降低暖通系统能耗的高效制冷机房成为中央空调行业关注的重点。介绍
2021年5月14日,以“低碳高效、智慧创新”为主题的江苏省制冷学会高效机房产业技术联盟成立大会暨首届高效机房技术与发展应用学术会议在扬州绿地福朋喜来登酒店举行。
本次会议邀请了行业学会/协会、建设单位、设计院、高校的专家以及众多厂家代表,共同探讨高效机房技术的实践应用与发展。此次大会的召开,表明江苏省制冷学会高效机房产业技术联盟正式成立,这将进一步推动高效机房的转型升级和制冷产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高效制冷机房实际上是一项精细化设计和智能化运维的系统性工作,包含系统方案的设计、节能产品的选择以及机房系统的优化等关键部分。
中央空调高效机房标准

中央空调新能效标准是指对中央空调设备的能效进行评价和标准化的一项措施。其目的是通过提高中央空调设备的能效水平,降低能源消耗,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并为用户提供更加舒适和节能的室内环境。根据中央空调新能效标准,中央空调设备的能效等级分为一级至五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五级为最低级别。能效等级的评定主要依据设备的能效比、能效比调整范围、最小额定能效比等指标。能效比是指单位制冷量或制热量所消耗的能耗,能效比越高,表示单位能源所产生的制冷或制热效果越好,能效越高。根据新能效标准,中央空调设备的能效等级越高,使用的能源越少,对环境的影响就越小。选择能效等级高的中央空调设备可以有效降低能源消耗,减少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中央空调新能效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我国中央空调设备的能效改进和节能减排具有重要意义。它也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中央空调设备时要注重能效等级,选择节能环保的产品,为环境保护事业做出贡献。
中央空调高效机房

谈起高效机房,很多人都会感到陌生,但一提中央空调,很多人又能说上几句。高效机房和中央空调关系密切,甚至可以说,高效机房是中央空调的智能化、节能化延伸。高效机房概念源于海外,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家率先起兴;在我国,则是由于广东地区前期建设的几个机房项目呈现出强大的节能和安装特性,从而被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和业主认可。自2020年“双碳”计划推出后,国内节能减排工作如火如荼,作为“能耗大户”的中央空调自是首当其冲,面临着巨大调整,在此之下,高效机房成为了中央空调改善的重点方向,同时也让不少企业看到了机遇,推出了中央空调节能减排的解决方案。虽然目前国内有不少企业都推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但总体上,做的不错的企业并不多,只有矩形科技、创怡、乙嘉通信几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高效机房运作是一项系统整合性工作,涉及制冷机、水泵、冷却塔、输送管道等诸多方面,很难打通各环节。如果你是有相关需求,可以联系上述企业。如矩形科技,其推出的推出了J80高效制冷机房控制系统,配备末端负荷预测功能,可通过用冷规律、末端实时温湿度信息、环境实时参数等配合特有算法计算负荷冷需求,从而实现调节系统供冷。 百度能查到相关资料的。
中央空调机房有辐射吗

空调机组成材料中没有放射性物质,不会发出有害的辐射,对人影响不大。
空调机房不会有有害的辐射,空调只会有电磁辐射,电磁辐射是指一定频率的电磁波对人体造成的伤害,只有电器在启动关闭的瞬间等都会产生一定的电磁辐射。对人的影响不大。
生活中的辐射一般指核辐射和电磁辐射,核辐射是指那个放射性的物内质释放的粒子流容,如医院的X光机,住房劣质的建材中也会含有一定的放射性物质。
降低辐射的小窍门:家用电器切勿扎堆摆放,更不要同时使用;不用的电器,一定要关上电源,因为待机的电器照样能产生大量电磁辐射;
长时间看电脑、电视后,应及时洗脸洗手;多吃富含维生素A、C和蛋白质的食物,特别是海带,能增强对电磁辐射的抵抗力;多喝茶水,茶叶中的茶多酚等物质也有利于防辐射。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电磁辐射无处不在!教你如何降低电器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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