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o大家好,我是本站的小编子芊,今天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制冷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决您的疑问,我们的知识点较多,篇幅较长,还希望您耐心阅读,如果有讲得不对的地方,您也可以向我们反馈,我们及时修正,如果能帮助到您,也请你收藏本站,谢谢您的支持!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制冷设备在现代生活和工业领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确保制冷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制冷设备的安装工程和验收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以下是一些关键规范的概述。

在制冷设备安装工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安装工程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完整性。

制冷设备的安装位置应符合相关要求。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需确保设备周围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并避免高温、高湿度、尘埃和异味等不利环境因素的影响。设备的放置位置应便于维修和保养,并满足设备使用过程中的操作需求。

安装过程中,还需对管道、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等进行合理布置。管道应保证通畅,并避免弯曲和压扁等问题,以确保制冷剂的流通和传热效果。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应经过专业人员的安装和调试,并进行必要的保护措施,以防止电气故障和操作失误。

在设备安装完成后,必须进行全面的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应进行设备的功能测试和性能评估,以验证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预期的效果。对于大型设备,还需进行试运行和调试,以发现和解决潜在的问题。

验收完成后,需要编制完整的安装工程档案,并进行相关备案和备案审批等手续。档案中应包括有关设计方案、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重要文件,以便今后的维护和管理。

制冷设备的安装工程和验收过程必须遵循严格的规范。只有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和验收,才能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和高效工作。各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应共同努力,持续完善制冷设备安装和验收的规范,为社会发展和人们的生活提供可靠的制冷服务。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

一、根据以下“设计依据”审核验收1、GB50072-2001 《冷库设计规范》2、GB500092001 《建筑荷载规范》3、ISO9002认证标准文件 《设计施工规范》4、中国商业部设计院编 《冷库制冷设计手册》5、企业标准及业主提供的技术要求6、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7、GB50236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8、GBJ126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9、《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根据和工程乙方签订的合同细则分项验收1、冷库温度:a、空库闭门打温速度;b、进货后打温速度及温度;c、正常工作一天或者7天耗电量记录测评。2、设备噪音检测3、设备各项证书资料4、设备外观及安装技术规范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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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阐明了制订本规范的目的。本规范是对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要求的统一技术规定,以保证该设备的安装质量和安全运行,同时将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促进安装技术的不断发展。第1.0.2条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为国家定型的制冷设备和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由于制冷设备和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具有与其他机械设备安装不同的特性,本规范中的安装是从设备开箱起,至试运转合格工程验收为止,其试运转中,以空气(水)为介质与其他介质,常温与高、低温,单机空负荷、负荷与成套负荷等均很难绝对分开或单独进行。故对制冷设备,安装单位一般负责到系统充灌制冷剂,并配合建设单位进行系统负荷试运转,考核系统在最小热负荷情况下降至设计温度为止,而不考核其他属于设备性能或工艺设计上的技术指标。对空分设备,安装单位负责进行系统裸冷试验合格,而成套系统试运转则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配合至系统工况稳定后,连续测量各项参数持续4h为止。至于单机的空负荷、空气或水为介质的常温下试运转,在安装中应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而在高温或低温下其他介质进行试运转时由建设单位进行,安装单位参加。无论单机还是成套设备的试运转,发现确实是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均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即使在办理了交工验收手续发现属于安装造成的问题,也应由安装单位负责处理。在试运转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动力、设备、油料、材料(介质)等,均由建设单位提供。上述情况是多年来我国的实际情况形成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各行各业体制与管理也在不断改革创新,为此关于试运转也可由安装单位与建设单位在合同上协商决定。第1.0.3条按设计进行施工是安装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制冷和空分设备安装管路系统复杂、工艺流程严格,故以此条强调其重要性。第1.0.4条在制冷设备、空分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中所涉及到的施工共性技术要求,如施工准备、设备放线就位及调平,地脚螺栓、垫铁及灌浆和装配等内容,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中已有详细规定,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在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中涉及到其他工程和辅助设备、装置、部件等的安装时,因均有相应的国家现行标准如:《钢筋混凝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故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第二章制冷设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2.1.1条本规范的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内容为:以活塞式、螺杆式、离心式制冷压缩机为主机的压缩式制冷设备,溴化钾吸收式制冷机组和组合冷库。不包括蒸汽喷射式、氨--水吸收式制冷设备,对于制冷剂,活塞式设备主要使用R717、R22、R502、R12,螺杆式设备主要使用R717、R22。R12,离心式设备主要使用R717、R12、Rll;使用其他制冷剂的制冷设备安装可参照本规范有关规定执行。第2.1.2条制冷机组或压缩机组在超过防锈保证期或有明显缺陷需进行拆洗时,其拆洗的程度应按检查的情况来确定;拆卸的顺序、清洗的方法在设备技术文件中都有要求,应按其要求进行。第2.1.3条在本规范中,制冷机组系指出厂时具备完整的制冷系统,其主机、附机等设备基本上都在同一公共底座上的制冷装置,产品主要有大中型空调器、冷水机组、盐水机组等。本条是制冷机组安装工序上的一般要求,具体规定见本规范其他章节。第2.1.4条制冷剂氨对铜和铜合金都具有腐蚀作用,只有磷青铜除外,为了防止安装中因材料混淆而造成事故隐患,所以在条文中没有具体指明。其他制冷剂对铜和铜合金无腐蚀作用,安装时可以应用。以铝作为密封材料使用时,要求用较高纯度的铝,这里是指含镁量及其他杂质较低,使用时不易断裂且不致于影响密封性能的铝。第2.1.5条制冷设备安装时所采用的阀门和仪表必须符合相应介质的要求,即必须采用与制冷剂不发生腐蚀作用的专用阀门和仪表。因此在设备安装时,应进行检查核实以避免造成事故隐患。条文中所列的密封材料,为多年的实践证明其性能可靠,目前较普遍地被采用,其中耐油橡胶石棉板主要用在润滑油管路和制冷剂管路上,一般管道可采用其他橡胶石棉板。第2.1.6条氟弧焊封底、电弧焊盖面的焊接工艺,可有效地提高焊缝质量。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输送制冷剂管道的焊缝是应进行射线探伤检查的。此外制冷剂的渗透性比较强而制冷系统的气密性要求又很高,采用该焊接工艺,则可以提高焊缝探伤的合格率,并有效地保证焊缝的气密性,且焊后管道内部无焊渣。

氧化皮存在,比较清洁。经许多单位的应用证明其效果很好,故在条文中予以推荐。这里的氮弧焊是指钨极或其他金属极氛弧焊。第2.1.7条由于氟利昂气体对地球大气臭氧层有危害作用,国内制造厂以后也将逐渐减少氟利昂制冷产品的生产量。在施工中,为防止污染环境,应尽量不向大气排放氟利昂气体,上述虽然是一般常识,但为引起人们的注意,特作为规定列入条文。第二节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和压缩机组第2.2.1条本规范中,单台压缩机是指无公共底座,出厂时未与电动机连在一起的压缩机;压缩机组是指压缩机、电动机及其他一些附件在同一底座上,出厂时未构成完整制冷系统的机组,也包括压缩冷凝机组。本条对解体出厂的压缩机的规定,是指压缩机本体的组装应按相应规范的规定执行,其试运转的内容仍应按本节的有关内容执行。第2.2.2条安装水平是设备安装最基本的要求。为防止漏检现象,故单独制定本条规定。第2.2.3条在连接压缩机与电动机时,需要调整联轴器或皮带轮来找正电动机,一般设备技术文件中均有规定,无规定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第2.2.4条压缩机的空负荷试运转、空气负荷试运转、抽真空试验为压缩机负荷试运转前应进行的重要试运转内容。通过这些试运转能尽早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为压缩机投入负荷试运转创造良好的条件。中、小型开启式压缩机,出厂前应经过上述试运转检验的,安装时应检查核实有无上述试运转的记录;对无上述试运转记录的压缩机,为保证试运转质量,则应按本条规定进行试运转。大型的或解体出厂的压缩机,上述试运转出厂前均未进行,故应按本条要求进行各项试运转。用于氟系统的半封闭压缩机,因出厂试验要求及内部残留水份要求都很高,现场安装时一般不进行上述运转检验。压缩机的抽真空试验,是指压缩机本机的抽真空试验。第2.2.5条明确其试运转前应具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检查事项,为试运转做好准备,防止发生质量和人身事故。第2.2.6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型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技术条件》、《中型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试验方法》和国家现行标准《活塞式单机双级制冷压缩机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将必要的空负荷试运转的技术要求和检查项目作了明确规定,目的是检查设备进行空负荷试运转时,运转状况及各部位情况是否正常,同时使运动部位产生跑合作用,为带负荷试运转打下良好的基础。第2.2.7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中型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压缩机的空气负荷试运转的要求。压缩机各部位的温升为同一时间相对于环境温度而言;对主轴承、外侧面、轴封外侧面温度一般可用点温计来测量。第2.2.8条抽真空试验为试运转应进行的工序。曲轴箱压力、油压等数值均参照现行国家标准《中型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试验方法》中的有关规定。第2.2.9条本条为压缩机负荷试运转的规定,参照了现行国家标准《中型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其中氟利昂压缩机启动前应加热曲轴箱中的润滑油,其目的是使溶解在润滑油中的氟利昂分离,提高润滑和制冷效率,加热温度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开启式压缩机运转时,轴封处应有一定的渗油量,但应不大于规定值为好。第三节螺杆式制冷压缩机组第2.3.1条本条明确了本节的适用范围。对螺杆式制冷机中的主机试运转也应按本节的有关规定执行。第2.3.2条本条是对压缩机组安装水平的规定,并指明了测量位置。第2.3,3条明确其试运转前应具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检查事项,为试运转做好准备。其中由于螺杆式压缩机不允许反转,在检查电动机的转向时,强调脱开联轴器,使压缩机与电动机分开后,单独检查电动机转向。第2.3.4条本条为压缩机组负荷试运转的要求。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喷油螺杆式单级制冷压缩机技术条件)和《螺杆式冷水机组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其中由于制冷剂R12、R22当温度较低时,会大量地溶解在冷冻机油中,这样启动运转时会影响润滑效果及降低制冷效率,因此机组启动前,特别是在冬季,应对润滑油进行加热。参照制造厂及安装单位的试车经验,加热温度一般应以45~50℃为佳,使制冷剂R12、R22从润滑油中分离。第四节离心式制冷机组第2.4.1条本条是对本节适用范围的规定。解体出厂的压缩机这里是指压缩机本体的组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范执行,其试运转应参照本规范的有关内容执行。

第2.4.3条本条为离心式制冷机组试运转前应具备的条件和必要的检查项目。对润滑系统的冲洗,各个制造厂冲洗的要求及方法都不太相同,常用的有两种:一种是润滑系统加入冷冻机油后,开动油泵进行循环冲洗,直至冲洗洁净为止,冲洗时间没有要求;另一种是润滑系统加入冷冻机油后,加热油温至35~45℃,并开动油泵进行循环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24h,直至冲洗洁净。冲洗前均应拆除轴承供油管或采用其他方法防止脏物冲入轴承内,冲洗后均应更换新油。冲洗方法和要求大多是按制造厂的具体规定。第2.4.4条本条为离心式制冷机组空气负荷试运转的规定。五款中电机为通氟冷却的机组,在进行空气负荷试运转时,由于机组未充氟,电机无冷却源,其运转时间应加以限制,故规范作了相应的规定;六款中,导叶开度大于40%的试运转时间应尽量缩短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机组运转以空气为介质而承受负荷过大,发生过热现象。第2.4.5条本条为机组负荷试运转的规定,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离心式冷水机组技术条件)等有关规定。五款中快速通过喘振区,是指压缩机启动后,为了防止产生喘振现象,应将导叶迅速开大到15%~30%的开度(以主电机电流不超过额定值为限),然后再逐步开大导叶开度,加大负荷使机组投入正常运转。第五节附属设备及管道第2.5.1条本节的适用范围只包括压缩式制冷系统中的附属设备及管道,且这些设备及管道是在现场进行安装的,而不是指不需在现场安装的、出厂时已连接装配好的制冷机组上附属设备及管道。第2.5.2条本条指附属设备就位前应进行的检查内容。在检查中,如发现与设计不符之处,应与建设单位或设计部门联系解决,施工单位不应自己擅自处理。第2.5.3条本条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修订的。附属设备出厂前一般均进行过气密性试验,出厂后经运输、保管到现场安装时再进行气密性试验,其目的是为了及早发现和解决设备由于运输、保管不善而造成的或出厂时就存在的问题,保证设备安装时的质量,避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时,因设备问题而造成检漏困难和返工。附属设备进行单体气密性试验时,高压系统中的设备应按高压系统的试验压力进行,低压系统中的设备应按低压系统的试验压力进行。表2.5.3中气密性试验压力参照了现行国家标准《中型活塞式单级制冷压缩机技术条件》、《制冷设备通用技术规范)和国家现行标准(离心式冷水机组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其中高压系统的试验压力是按制冷剂最高冷凝压力,低压系统的试验压力是按最高环境温度时制冷剂的饱和蒸汽压力制订的。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目前制冷产品有相当一部分还是按老标准设计生产的,试验压力照行业过去做法一般都选的较低,标准也不尽统一,所以本规范对气密性压力数值的规定,一般应先以设计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为准。无规定时,应以本规范的规定值为准,在以后的第2.5.11条、第2.6.4条中也是这样规定的。附属设备的单体吹扫,目的是为了清除设备在运输、保管过程中造成的内部污染物、水份等。第2.5.4条本条是对制冷剂泵安装中常见问题的规定,对安装所要求的其他内容应按相应的规范要求执行。第2.5.5条本条是对制冷管道安装前管道内部除锈等内容的规定。除锈的方法较多,例如:喷砂法、酸洗法、机械除锈法等,应按不同的要求选用,规范中不作具体规定。第2.5.6条本条对制冷管道安装中需注意的问题作了规定,属于常见问题。第2.5.7条本条对液体管和气体管的安装要求,目的是为了避免因管道配置不当而在管内造成气囊或液囊。第2.5.8条对吸、排气管道敷设时的要求目的是为了减少吸、排气管道间的热影响。第2.5.9条设备之间管道的连接坡向对制冷系统安装后能否顺利进行试运转十分重要。本条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修订的。对其坡度值,工程设计中一般均应有规定,无规定时,应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第2.5.11条根据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有关规定修订的。阀门进行单体气密性试验时,阀体外部的密封处应无泄漏,阀门内部阀盘与阀座的密封面只允许有微量泄漏。第2.5.12条对阀门安装中常见的问题作了规定,其中附件系指阀门附件。第六节压缩式制冷系统试运转第2.6.1条明确了现场组装的制冷系统投入试运转前应进行的工作内容。其中第四款,氨系统一般属较大的制冷系统,气密性试验、抽真空试验后,充灌制冷剂前,要进行系统保温工作,为了检查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在气密性试验中未发现的微量泄漏,消除隐患,对现场组装的氨系统还应单独进行充少量氨检漏,合格后方可进行系统保温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在系统的保温工作完成后充灌制冷剂时,一般也要进行检漏,这两次检漏在做法上虽有相似之处,但在两个不同的工序上各有不同的目的。前者是为了查寻系统中存在的微量泄漏,为下一道工序绝热保温工作提供良好的质量保障;后者主要是为了消除保温期间可能造成的某些连接部位松动发生的泄漏。

第2.6.2条目前国内制造厂生产的一些大型制冷机组(如冷水机组等)出厂时是未充制冷剂的,而只进行充氮密封,机组运到现场至系统试运转前才充灌制冷剂。第2.6.3条制冷设备及管道在现场组装后,对制冷系统进行的吹扫排污,目的是将组装过程中混入系统中的焊渣、氧化皮、水份等吹扫排除,保持系统洁净,使以后的试运转能顺利进行。第2.6.4条气密性试验为制冷设备安装中的一项重要施工工序。一、高、低压系统区分有困难时,有以下两种情况:1.高、低压系统无法分开的某些制冷机组,如离心式制冷机组;2.高、低压系统虽然能分开,但由于高、低压系统之间的分隔阀门较少或存在微量内泄,保压时高压系统的压力降超出规定值,而又查不出外泄现象。根据上述情况,规定保压可统一在低压系统试验压力下进行。二、气密性试验的结果是以试验前后的压力降作为评定的依据。压力降计算公式的意义是扣除温度变化影响后的实际泄漏压力降,即将试验结束时的实际压力值,换算成试验开始时的温度下的压力,与试验开始时的压力之差即为其压力降。压力降应不大于试验压力的1%是参照有关技术资料和施工的经验提出的。第2.6.5条系统抽真空的目的,一是为了进一步检查系统的严密性,二是为充灌制冷剂做准备,并消除系统中的水分。许多单位对系统抽真空后的剩余压力,氟里昂系统应小于40mmHg,而氨系统应小于60mmHg,有的设备技术文件也有放宽至110mmHg的。抽真空保持的时间也不尽相同,但最短一般也超过24h所以条文中不作具体规定,而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第2.6.6条、第2.6.7条此两条为氨系统克氨检漏及充灌制冷剂的具体要求。是在原规范的基础上结合多年的施工经验修订的,以便指导正确地进行充氨检漏和充灌制冷剂,防止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第2.6.8条在原规范的基础上将制冷系统负荷试运转应具备的条件和检查项目作了明确规定,为负荷试运转能顺利地进行做好准备。第2.6.9条本条基本接负荷试运转的先后程序排列,对有关的技术要求和检查项目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四款为制冷设备安装工程负荷试运转到什么程度的规定,即能够在最小外加负荷下,使温度降至设计或设备技术文件规定温度为止。因为其他试验如满负荷降温,制冷机的产冷量、降低速度等为制造和设计性能,不属本规范的范围。对有多台压缩机组组成的制冷系统,试运转降温过程中,每台机组均应经过试运转。第2.6.10条试运转结束后应处理的事项,为下次制冷设备运转或投人使用做好准备。第七节溴化镁吸收式制冷机组第2.7.1条本节适用于热源为蒸汽或热水的溪化理吸收式制冷机组,采用其他热源的机组可参照本节内容执行。第2.7.2条对机组安装水平的要求是结合多年实践经验修订的。第2.7.3条本条是对机组中真空泵的安装要求。三款是检查真空泵的性能,以满足机组的需要,保证其正常运转。第2.7.4条本条是指出厂分为几大件的大型机组,安装时需连接其内部管道的要求。第2.7.5条系统的气密性试验为必要的检漏工序。充氮气或干燥压缩空气检漏时,其试验压力0.ZMPa(表压)指试验压力的上限,实际应用中一般取0.15~0.2MPa(表压)。本条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吸收式冷水机组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第2.7.6条系统抽真空试验也是必要的检漏工序。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吸收式冷水机组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第2.7.7条本条是对机组内部冲洗的要求。冲洗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机组加水后,开动机组中的水泵进行循环冲洗;二是在前一种冲洗方法的基础上,利用机组加热的热源对循环水加热进行循环冲洗,施工中可按要求和条件而定。第2.7.9条在原规范基础上又参照了国家现行标准《吸收式冷水机组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对系统加液的具体要求作了修订。第2.7.10条在原规范基础上结合多年施工经验和参照有关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了修订。其中混有溴化理以后的冷剂水比重不应超过1.04是参照有关设备技术要求修订的。第八节组合冷库第2.8.1条组合冷库是80年代以来新发展的一种产品,为适应这种发展的需要,增加了本节内容,比原规范扩大了适用范围。

第2.8.3条本条规定了库板检查的内容,其中库板板芯泡沫塑料物理机械性能的检查,不是要求安装单位去检验这些性能指标,而是按供货部门或建设单提供实物的实际性能指标进行核对复查,防止返工现象发生。表2.8.3系采用现行国家标准《组合库用隔热夹芯板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第2.8.4条本条对组合冷库的库体安装的基本要求作了规定。第2.8.5条~第2.8.7条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组合冷库性能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气调冷库安装的技术要求,气调冷库是组合冷库中的一种库体。第2.8.8条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组合冷库性能试验方法》的有关规定制订的。其中第四款是对新设计的组合冷库需要在现场安装后进行空库降温考核的规定,定型成批制造的组合冷库不进行此项考核。第三章空气分离设备第一节一般规定第3.1.1条本条规定本章的适用范围包括大、中、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的安装,但不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空气分离设备,如军用、船用、移动式和生产液态产品的空气分离设备。第3.1.2条本条参照施工经验制订。由于成套空分设备特别是大、中型所涉及的设备,材料、阀件以及控制仪表等规格品种很多,故必须按发送清册和装箱清单仔细清点、检查和验收。本条规定为常规的施工程序,作到事先检查发现问题,防止中断施工和影响质量。第3.1.3条本条规定强调抗冻基础不论哪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都必须有检验和试验的合格资料,设备安装前应经检查并办理手续移交给安装施工单位。第3.1.4条目前国内空气分离设备中的石头蓄冷器已被其他型式换热器和分子筛所代替,故石头填料不作规定;如遇有石头填料时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第3.1.5条充氮气密封部分高、低压腔应保持的压力参照国家现行标准《铝制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第3.1.6条脱脂方法和脱脂剂在现行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第五章及附录中有明确规定;零件表面油脂残留量的测定方法与评定标准在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附录C中也有明确规定,本规范不再另行规定。本条规定了有关空分设备的脱脂要求,有利于安全运行,防止发生燃烧或爆炸事故。第3.1.7条参照了国家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有关受压设备就位前强度试验的问题,考虑到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系铝制结构、板翅式换热器小型空气分离设备系钢结构和管式换热器,具有的受压设备为非独立的承压部件,如吸附器等;这些受压设备在制造厂均进行过强度试验,经严格检验合格并随设备带来具有质量合格证的产品。受压设备在质量上有了保证、且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多次反复进行强度试验没有多大好处,故本条规定制造厂已作过强度试验并有合格证的可不作强度试验,但必须作气密性试验。有关存放时间问题,由于防锈方法、保管条件、存放场地等多种原因难以明确规定,故本条不作存放时间的规定,可视其检查结果来决定是否进行强度试验。第3.1.9条本条根据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条规定因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各厂略有不同,故强调应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第3.1.11条本条是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大中型空气分离设备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制定的。本条规定的吹扫所用介质的要求,目的是防止已脱脂的设备再次受到油污染。第3.1.12条参照国家现行有关焊接规范、规程,为了在执行中不至于发生矛盾,强调按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执行。目前焊丝和焊条标准已颁布实施,故本条不再作重复规定。第3.1.13条空分设备中的压缩机、风机、泵的安装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相同,本规范不再重复规定有关内容。其中关于以空气或水为介质常温下的负荷试运转应由安装单位负责进行,建设单位参加,以其他介质负荷试运转的则应由建设单位负责,安装单位参加并解决属于安装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如单机负荷试运转技术上不允许以空气或水为介质进行常温下试运转时,则单机负荷试运转与成套空分设备试运转合并进行。第二节分馏塔组装第3.2.1条本条适用于整体出厂的分馏塔的安装。第3.2.2条本条适用于解体出厂的分馏塔的安装。第3.2.4条本条规定的目的是要求采取正确的吊装方法,防止损伤设备和管道。

制冷设备安装规范

摘要:制冷设备的安装要提前做好安装计划,选择合适的安装方法和安装位置,安装制冷设备一般可分为制冷机组的组装安装、冷库与冷风机安装、制冷管道安装和电控系统安装四部分,安装好后还要进行调试,确定正常运转后再投入使用。考虑到制冷设备的安全性,安装制冷设备时要注意安装位置和间隙的大小,管道的安装也很重要。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制冷设备怎么安装吧。一、制冷设备怎么安装

对于需要使用到制冷设备的大型企业来说,如果制冷设备没有制定适合的安装计划,安装时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即使安装后期使用时设备同样会出现各种小故障,制冷设备要制定好安装计划。制冷设备的安装方法为:

1、制冷机组的组装安装

半封或全封闭压缩机都应安装油分离器,压缩机底座应安装减震胶座,安装时还要注意要留有维修空间,便于观察仪表和阀门的调节。

2、冷库与冷风机安装

根据空气循环位置和库体结构方向选择好吊点位置,要求冷风机与库板间隙要大于冷风机的厚度,冷风机所有吊栓应全部紧固。

3、制冷管道安装

按照压缩机吸排气阀门接口选择铜管管径,当冷凝器与压缩机分离超过3米时应加大管路直径,储液罐管径进出口管径按机组样本上标明的排气和出液管径为准。排气管和回气管应有一定坡度,回气管出口处应加装U型弯,必要时在压缩机回气管路上安装过滤器。

4、电控系统安装

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制作电控箱,并接电做空载实验,安装时每个接点标记线号以便检修,然后将各电器元件导线用绑线固定,各设备连接要铺设线管,并用卡子固定。

5、调试

主要调试的是电源电压、制冷系统各阀门开闭情况、压缩机的声音是否正常、冷凝器和冷风机运转是否正常、压缩机三相电流是否平稳等,然后根据冷库的结霜和使用情况设定温度参数和膨胀阀开启度。

二、制冷设备安装要注意哪些事项

为提高安装制冷设备的安全性,安装制冷设备时需要注意一些事项,尤其是大型的制冷设备。制冷设备的安装注意事项有:

1、选择合适的安装位置,制冷设备安装位置非常重要,特别是制冷设备比较大、数量比较多的时候,需要选择空间较大并且制冷设备能够正常的进行散热。如果制冷设备的工作环境较差,那么就无法保证设备运行稳定,后续也会出现一些故障。

2、初步完成制冷设备安装任务之后,需要企业认真完成设备的故障检测,能够及时判断出制冷设备是否存在故障并且及时进行处理。

3、制冷设备安装时还要注意的一个点就是管道的安装,如果管道存在轻微或者严重的堵塞故障,那么制冷设备的运行安全必然受到严重的影响,因此安装时需要安装好管道,并注意定期观察与测试制冷设备的运行管道是否正常。

制冷设备安装验收规范

一、检查项目1、空调机组、风机、净化空调机组、风机过滤器单元和空气吹淋室等的安装位置应正确、固定牢固、连接严密,其偏差应符合规范GB50243-2002有关条文的规定。2、高效过滤器与风管、风管与设备的连接处应有可靠密封。3、净化空调机组、静压箱、风管及送回风口清洁无积尘。4、装配式洁净室的内墙面、吊顶和地面应光滑、平整、色泽均匀,不起灰尘,地板静电值应低于设计规定。5、送回风口、各类末端装置以及各类管道等与洁净室内表面的连接处密封处理应可靠,严密。检查数量:按数量抽查20%,且不得少于1个。二、步骤/方法1、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材质安装过程中使用的铜管、水管、隔热材料等主要材料的材质、规格、隔壁、壁厚,用于固定室内外机的底座、支架所使用的型钢、螺帽、螺栓等辅助材料都必须达到中央空调安装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安装使用的辅助材料尽可能为阻燃或不可燃制品。2、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分支接头制冷回路中的分支接头只允许平放或垂直安装,不允许侧放或斜放,否则会由于冷媒自身重量的而影响冷媒的流向,进而改变使用效果。3、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铜管焊接铜管在焊接时一定要冲注适量的氮气,以防内壁过度氧化,在对某系统作业〈焊接、扩口〉,要对管道进行清洗(5kg/cm2的氮气气体3~4次持续1~2分钟吹污)并且要求在连接到机器上后用40kg/cm2的氮气持续24小时保压实验,具体在确认绝对不漏气的请况下开始补充冷媒。4、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冷媒配管为了确保使用效果每个独立的冷媒系统的实际配管长度、等效配管长度、室内几与室外机、室内几与室内机之间的高低差,分支以后的配管长度、冷媒分支及配管的选择都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规定进行。5、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管路铜管、水管、信号线管、电源线管的走向应尽可能横平竖直,以求美观。6、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支架铜管固定支架的间距小于或等于1.2m,各规格盘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其最小弯曲半径,否则会造成铜管截面积变小,影响冷媒的流量和流速。7、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冷媒计算对某系统冲注的冷媒必须根据其液管的实际长度进行严格计算。8、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冷凝水的排水管冷凝水的排水管应采用PVC给水管,其固定支架的间距小于等于1m,主管道的管径要随着所连接的室内机容量的增加而逐渐加大,在安装高度允许的情况下要保证1/100的倾斜度,以便冷凝水排出。9、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信号线和遥控线信号线和遥控器线必须采用0.75~1.25mm2的双芯屏蔽线,且要用PVC管保护。10、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室外机电源线室外机电源线为三相五线制,室内机电源线为单相三线制,室内外机的电源线只可以使用铜线,其允许通过的电流必须大于或等于其正常工作时的额定电流。在同一系统中,可以只使用一个电源开关,但必须严格选择开关可断路器的容量规格,配电施工中所使用的部件和材料以及电器作业都必须符合当地法规。室内外机必须可靠接地,室内外机的电源线宜采用铜管保护,在离机器很近的地方用橡皮金属软管与机器连接。11、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保温套铜管和水管的保温套管宜采用10mm厚以上的玻璃纤维或聚已烯发泡材料做成,其接头处应用胶布或胶水粘连。12、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室内外机室内外机的安装必须水平、牢固,当有较多室外机连接在一起时必须排放准齐、间距均匀,朝向一致,高低协调。室外机的底平面应离地10cm以上,且要使用4只¢10的铁膨胀固定在水泥墩上,或者用4只¢10的螺栓固定在用10#〈12#〉槽钢做成的底座上,其前后左右离障碍物的距离以及室外机与室外机的最小距离必须大于它所允许的最小距离。室内机采用4只¢10的圆钢吊挂,其上下可调节范围4~5公分,室内机的进出风口至墙壁、烟管、灯具、电脑、无线电等设备要有一定距离,在同一单元安装多太同样的室内机时要要注意前后左右对称。13、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压力在调试过程中,根据室内外机环境温度和湿度不同,其高低压力也会相应变化。一般低压压力:4~5kg/cm2,高压压力:14~17kg/cm2。制冷时室内机的进出口温度差为9℃以上,制热时温差为18℃以上。14、中央空调安装验收标准-室外机运行要求所有室内外机运行时无噪音、振动,风扇运行平稳,运转指示灯闪烁。外观上无明显剥漆、锈蚀、划痕、哀叹、凹凸变型等不正常现象。各选配件适当,遥控器各功能齐全,使用可靠,便于操作。根据图纸,我们精心设计,编排了该工程进度计划单,以期达到预定的工程进度,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直至验收通过。编排该工程进度计划实际上也就是为了实现工期短、质量优的目的。

制冷设备验收规范

为了保证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质量,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制冷机组、制冷压缩机和附属设备,以及活塞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蒸汽喷射式等制冷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第一章 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证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制冷机组、制冷压缩机和附属设备,以及活塞式、螺杆式、离心式、吸收式、蒸汽喷射式等制冷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制冷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难民的通用技术要求,应按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一)-75"通用规定"执行。

现场组装的活塞式制冷压缩机和化工工艺采用的大型离心式制冷压缩机的安装应按国家标准《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TJ231(五)-78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1.0.3条制冷设备的拆卸和清先,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制冷机组、整体安装的制冷压缩机及吸收式制冷设备,一般应进行外表清洗并检查机组内的真空情况(或充气内压状况);符合有关设备文件规定的设备,其内部零件可不拆洗,但如超过保险期或有明显缺陷时,也应进行清洗;

2.对于现场组装的各种型式的制冷设备,安装前应把主机零部件、附属设备和管道进行清洗。清洗后应将清洗剂和水分除净并应检查零部件表面有无损伤及缺陷,合格后应在表面涂上一薄弱支冷冻机油。

第1.0.4条安装氨制冷设备时,要现场配制的零部件,严禁采用铜和铜合金材料。

第1.0.5条制冷设备的安装,必须采用专用制冷阀门和仪表;制冷设备的法兰、螺纹接头等处的密封材料,应选用耐油石棉胶板、聚四氟乙烯膜带、甘油一氧化铝或氯丁橡胶密封液等。

第1.0.6条制冷制备管道的焊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第1.0.7条制冷设备的安装,应符合现行的有关设备工程设计规范和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

第二章 制冷机组的安装及试运转

第2.0.1条制冷机组系指包括压缩机、电动机及其成套附属设备在内的整体式或组装式制冷装置。

第2.0.2条制冷机组应在底座的基准面上找正、找平。

第2.0.3条制冷机组的自控元件、安全保护继电器、电器仪表的接线和管道连接应正确。

第2.0.4条制造厂出厂但未充灌制冷剂的制冷机组,应按有关的设备技术文件的规定充灌制冷剂;设备技术文件上没有规定的应按以下的顺序进行充灌:

1.气密性试验;

2.采用真空泵将系统抽至剩余压力小于5.3332千帕;

3.充灌制冷剂并检漏。

第2.0.5条制冷机组的气密性试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按表2.0.5的规定区别试验压力为高低压系统有困难时,可统一按低压系统试验压力进行系统气密性试验;

2.在规定压力下保持24小时,然后充气6小时后开始记录压力表读数,再经18小时,其压力不应超过按下式计算的计算值。如超过计算值,应进行检漏,查明后消除泄漏,并应重新试验,直至合格。

今天的关于制冷设备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的知识介绍就讲到这里,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